各投标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二支路(高岭西路-铁山港西路)工程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
(一)原电子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7页投标函中,“其中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元,”
现修改为:“其中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元,”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五角星标志“★”等同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志,并执行“*”标志的相关约定;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棱形标志“◆”为主要清单项目。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号的项目)的单价不得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6月20 日 10时00分。现改为“2016年7月5日 10时00分”。
请投标人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