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交通顺畅
及“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正常流通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近期,我区一些地方因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采取了管制措施,“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受阻,出现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畜禽养殖所需饲料难以及时补充,种畜禽无法调运等问题。同时,我区部分物流配送企业反映,在钦州市、东兴市等部分县(市、区)、乡镇运输物资时,因当地采取交通管制等防控措施受阻。为抓紧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交通运输顺畅及“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属地责任”原则,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督促指导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各项政策措施,保障运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民生商品的运输车辆畅通。
(一)做好应急运输公开电话的宣传工作。通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媒介手段对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开应急运输电话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广大道路货运经营者能够知晓和使用应急运输电话(广西联系电话:0771-2810145)。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与各收费站点、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执法队伍的便捷沟通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二)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为方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应急物资始发地或目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调拨和转运等相关信息和全国通行证统一式样,向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三)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各地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盐和方便食品等)的运输通道不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
(四)迅速解决当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企业或运输经营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反映的车辆通行受阻问题,属于本市辖区的县(市、区)际间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各市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属于市际间运输车辆通行问题,有关市要及时协调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告。严禁各地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严禁各地出台“土政策”阻碍从本市、县(市、区)外运的应急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五)建立应急防控物资运输管理机制。各市在前期已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车队、应急车辆统计台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车辆台账(包括具体车辆号牌、车辆类型、驾驶员、应急车队领队、联络员等),摸清应急车辆底数,充分发挥大中型客货运输企业的组织优势及其在应急车队建设中的骨干示范作用。
二、做好保障全区道路运输网络通行顺畅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铁路集团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44号)的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坚决做好全区道路运输网络通行顺畅工作。
(一)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市、县(市、区)、乡镇之间需设置卫生检疫站的,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增加路面管控和防疫检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多式)监测等方式,提高检测效率,缩短车辆排队等待时间,提升公路通道通行能力,避免因防疫检测引发长时间、大范围拥堵缓行,坚决禁止因防疫检测等任何原因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二)有力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各地要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结合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的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要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三、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
各地要切实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在采取包括交通管制在内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各地要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要求,坚决落实有关措施,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各地要加强“菜篮子”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的监测,积极协调产区和销区构建稳定的对接关系,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保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饲料生产和屠宰企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础上,要加快生产恢复。各地粮食与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与饲料生产企业沟通对接,及时解决饲料生产原材料短缺问题,加快扩大饲料生产,满足畜禽养殖饲料需求,增加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全力保障农产品稳定生产。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当前农产品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对维持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有效防控疫情的极端重要性,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控疫情的科学措施,为“菜篮子”产品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一线,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