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晚,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地返邕人员管理的技术指导意见(一)》。
该通知明确,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外地返邕人员管理提出3点技术指导意见。
一、凡是没有南宁市身份证以及未在南宁市办理暂住登记人员,建议暂缓来邕或抵邕后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二、根据当前全国疫情情况,结合南宁市近期相关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实际,建议规劝湖北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及我区防城港市、都安县等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暂缓来邕。
三、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所有外地返邕人员,先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后,如无身体不适,再上岗工作或外出活动。
南宁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提醒,该中心将根据全国疫情进展最新情况,结合南宁市实际,提供最新管理技术指导意见。
来源:“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南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